中投區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對照表
項目 配分 | 項 目 | 積分計算方式 |
| 備註 |
計算標準 | 上限 | |||
志願序
| 第1志願30分、第2志願27分、 第3志願24分、第4志願21分、 第5志願18分、第6志願15分、 第7志願13分、第8志願11分、 第9志願9分、第10志願7分、 第11志願至第15志願皆得5分。 | 30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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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近入學 級分(10分) | 中投區免試就學者10分 符合中投區共同學區者5分 | 10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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扶助弱勢 級分(3分) | 符合偏遠地區者1分 符合中低收入戶者1分 符合低收入戶者2分 | 3分 | 1、偏遠地區學校係報准主管機關核備有案之偏遠學校,且國中三年就讀偏遠學校者。 2、經濟弱勢(中低、低收入戶)係領有鄉鎮市區公所證明文件者。 | |
多元 學習 表現 級分 (27) | 均衡 學習 | 任一領域符合者4分; 三領域皆符合者12分。 | 12分 | 1. 健體、藝文、綜合三領域五學期平均成績達60分(含)以上者。 2. 今年(100學年)國一學生,在103學年度時只採計國二上、國二下、國三上三個學期。 |
德行 表現 | 社團(2分)、服務學習(3分) | 5分 | 1. 社團服務學習由國中認證。 2. 任一學期參加一項校內社團者給1分。 3. 任一學期累計服務滿6小時者給1分。 | |
無記過 紀錄 | 無處分記錄者6分;銷過後無警告(含)以上記錄者4分;銷過後無小過(含)以上記錄者2分。 | 6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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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勵 記錄 | 大功每支3分;小功每支1分; 嘉獎每支0.5分。 | 4分 | 採計國中午個學期。 | |
教育會考表現 級分(30分) | 「精熟」者每科得6分 「基礎」者每科得4分 「待加油」者每科得2分 | 30分 | 會考總積分相同時,得就寫作測驗、國文、數學、英語、社會、自然依序進行比序。 | |
總分 | 100分 |
資料來源:臺中市教育電子報
教育部12年國民基本教育網站(http://12basic.edu.tw/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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